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,落实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精神,根据认监委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要求,现将再次简化认证程序、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:
自2021年5月1日起,在确保认证有效性的前提下,生产厂搬迁(生产者、生产企业法人主体未变更)的现场检查人日原则上缩减为每厂址2人日,主要开展监督检查;对于已获证生产者、生产企业新建生产厂址,生产与已获证产品同类别产品的,现场检查人日原则上缩减为2人日。
专此通知。
2021年4月30日